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报道,第二阶段胶袋征费将于本周三(4月1日)实施,据悉,弃置最多胶袋的两大零售类别“餐厅和熟食店”及“面包饼食店”2010年弃置于堆填区的胶袋量一共高达6.66亿个,占整体15%,但同获“从宽”处理,例如外卖饭盒附设密封包装餐具及酱汁,以及预先以透明胶袋包裹的面包,均可额外胶袋而毋须征费。
环保署数字显示,2013年弃置在堆填区的胶袋高达46.2亿个,每名市民每日平均弃置1.8个胶袋。首阶段胶袋征费于2009年第三季推行,环保署曾派员到堆填区实地统计胶袋数量,发现到2010年已取得显著成效,受首阶段计划规管的超市、便利店、健康护理和化妆品店,全年弃置胶袋量合共1.5亿个,较09年大减近八成,仅占整体弃置量3.45%。
至于首阶段未被规管的饮食店及面包店,成为弃置最多胶袋的零售类别,合共占整体15%。记者从多方了解,发现立去年审议扩大胶袋征费法例时,同意豁免向外卖饭盒征费,至于密封包装的餐具和酱汁一并放入胶袋时应如何处理,法案委员会没讨论,以致执法存在灰色地带。
有饮食业界称,法例列明出售食品的零售商,将不同类型的物品放入同一个胶袋,该胶袋必须收费,以此推论,外卖饭盒与密封包装餐具一并放入胶袋也要收费,故今年初已着手筹备配合新法例,例如调校收款机,又考虑将征费收益捐出。但最近通知,指外卖的餐具或酱汁随服务提供,故可获豁免征费;只是消费者付费购买酱汁或饮品而额外胶袋,仍要支付5角(港元)。
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表示,环保署曾向业界解释法例,但未有详细解释豁免安排,不少业界对新法例感混淆,认为一个月缓冲期未必足够,要求环保署酌情处理。
立扩大胶袋征费条例法案委员会表示,法例难以涵盖所有情景,委员会未有讨论外卖饭盒与餐具以一个胶袋盛载应如何处理,但她认为法例旨在教育市民减用胶袋,故应从宽处理。
委员会陈家洛表示,审议法例时不少议员担心新例扰民,要求多番让步,例如冷冻食物或饮品可获豁免,认为无可避免削弱立法效果,个别零售行业缺乏诱因减废,认为环团在民间应继续推动减废,商户亦应承担社会责任,减用胶袋。
环保署称,饮食店外卖的餐具与酱汁被视为外卖的一部分,因此应豁免胶袋征费。店铺若将餐具出售,则被视为零售商品,胶袋需要收费,不能与其他食物一并放入同一个胶袋而获豁免。
绿色力量行政总干事文志森说,第二阶段征费只是开始,零售业可将胶袋收费捐予环团,有如“专款专用”推动减废,继续向商界及消费者宣传自备购物袋,最终目的是希望征费总数下降,反映弃置在堆填区的胶袋数量愈来愈少。绿领行动总干事何汉威表示计划推出面包店约章制度,参与商户需承诺不会胶袋,预计下月推出,现已有数间面包店参加,包括连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