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及《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张春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春华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公司董事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张春华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设备管理工程师职称。历任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华新(佛山)彩印有限公司党总支、董事、总经理。
张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等对任职资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