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8日讯 今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公告称,江西中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标准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被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参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有关,对江西中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网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领导,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管理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本网通过10个语种11个文版,24小时对外发布信息,是中国进行国际、信息交流的重要窗口。mxbd-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