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协会在最近一期的“海关·企业面对面”政策宣讲会上向中山海关表示,新出台的71号公告让不少萌生退意的台资企业重新看到了希望。这一缓解资金压力的措施被许多企业看作是自第44号公告出台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近日,中山海关首次受理了由中国银行中山分行为中山市藤田胶袋厂开立的银行台账函,直接缓解了该企业的资金流转压力。记者从中山海关了解到,今年9月5日发布的第71号公告,允许加工贸易企业可用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金,这一缓解资金压力的措施被许多企业看作是自第44号公告出台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据了解,中山市协会在最近一期的“海关·企业面对面”政策宣讲会上向中山海关表示,新出台的71号公告让不少萌生退意的台资企业重新看到了希望。以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台账金,尤其是一些大的企业,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银行愿意向企业开具保函,将减缓资金压力,或者企业也可以向银行提供足额的抵押品,换取银行开具的保函。
但是,“并非所有企业都与中国银行有业务往来,而且信誉度也不一样。”由于目前保付保函形式缴纳台账金只能在中国银行办理,许多企业也提出,希望多一些银行参与该保付保函业务。或出台更加稳定的政策,能够计算生意的投资与回报,缓冲外部压力。
“在‘镇静剂’的作用下,加工贸易企业的出一是转制,不再做加工贸易,开发自有品牌;二是与国外供应商合作,共同开发产品。”华夏塑胶(中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章顺告诉记者。
然而,转型的困难也很现实。记者了解到,比如在台资企业中很多是做配套性产品的,只是全球供应链中的一个环节,如生产一辆自行车,由多家做零配件企业合作完成,可能10家企业中只有1家是做成品的。因此,对于大多数加贸企业要转内销、自创品牌也不容易。
中山海关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5日的微调只是暂时的喘息,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大局不会改变,企业亟待适应国家政策导向,加快转型升级。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转变经营思是关键。企业应利用中间时间,率先走出自主创新能力低的“阴影”,以最终扭转长期以来依赖贴牌生产、产品出口附加值偏低的局面,扩大企业的利润空间。
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7年第44号公告(以下简称44号公告),新增实行银行金台账实转管理的加工贸易类出口商品达到1853种10位税目商品,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是1999年10月实行加工贸易台账“实转”以来幅度最大、内容最多的一次,涉及珠海、中山两市加工贸易企业760余家,占拱北关区正在运作加工贸易企业的19.1%。为此,在8月,包括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在内的国务院综合调研组两次下广东调研。调研结束后,71号公告就出台了,允许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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