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正文: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主斜井带式输送机、集中运输大巷胶带机和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正文: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主斜井带式输送机、集中运输大巷胶带机和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1本次招标项目为山煤集团经坊煤业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主斜井带式输送机、集中运输大巷胶带机和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设备采购,该矿井是由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67号“关于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补充方案的批复”为单独保留矿井,已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1252号文件批准建设,主体单位为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了本次招标项目,现组织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主斜井带式输送机、集中运输大巷胶带机和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设备采购
2.2招标货物: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三个包,(包1: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包2:集中运输大巷胶带机;包3:地面生产系统胶带机)
(包括:井口房至筛分间大倾角带式输送机:1部;手选带式输送机TD-S1:1部;转载带式输送机:1部;原煤上仓大倾角带式输送机:1部;仓上配仓带式输送机:2部;)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的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且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投标。
3.2投标人所投标设备及配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标志)、防爆合格证(电气设备)、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3.7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可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1)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组织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6)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认定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时间,下同),携带上述要求资料到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购买地点为山西佰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1/包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包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和报名时是必须是同一个人,过期不候。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3开标日期当天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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