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年检过的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所投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设备必须提供设备安全许可证及国家颁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4、提供近3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并附相关证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5、专业制造年限:10年以上;6、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相关产品防爆生产许可证原件、相关产品煤安标志原件、相关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上述证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与中标通知书)原件、企业行政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提供扫描件的同时须再提供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