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女生家中生产谎称捡到弃婴 律政司考虑后决定轻判据报道,一名未婚的18岁女学生珠胎暗结在家诞婴,担心被父责备而将骨肉抛弃,不但致电父亲,更对警方声称在梯间垃圾房捡获弃婴。警方调查后感可疑再,少女方激动大哭讲出,被警方以警务人员罪。少女10日到法院应讯,律政司考虑后决定轻判她自签守行为两年,不予刑事检控。
外貌乖巧、蓄“冬菇头”短发的18岁少女陈樱文,就读观塘一所中学中五,10日到观塘裁判法院应讯。
这名少女本被控一项明知地警务人员,指她今年8月7日,虚报在秀茂坪宝达达欣楼的垃圾房外捡获一名弃婴,警务人员姚冠辉。律政司经详细考虑后决定不予刑事检控,改为以签守行为方式处理。
少女于案发日大约下午4时独自在家,致电父亲陈平伦(译音)称在后楼梯垃圾房捡获弃婴,其父立即回家查看并报警。警员姚冠辉到场了解并询问陈是否女婴母亲,陈姓少女立即否认并说在扔垃圾时发现弃婴。
警方视察现场,发现垃圾房有一胶袋,内里装有染血衣服和徽章、染血纸巾及脐带,化验后全属陈姓少女所有。
警方感可疑,少女突然失控落泪并承认“讲大话”,产婴后不久便致电父亲,怕被父责备便隐瞒。警方最终陈,警诫下她承行,并请求给予机会。
裁判官10日同意以签守行为方式处理,陈姓少女自签2000元(港币),守行为两年,其间不得再胡乱报案,干犯同类型。据悉该婴儿现已交由社署。